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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北大学历史学院2017-2018学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0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各团支部:

2017年,历史学院团委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按照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从学术角度、理论高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我校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一年来,学院各级团组织有序推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建设和班团一体化建设,扎实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和“四进四信”活动,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稳步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河北大学2017-2018学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团学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时间

2018年五四前后

二、评选表彰内容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团学活动积极分子。

三、评选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深入宣传,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四、评选条件

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本支部无任何人受过学校行政处分,团内处分的;

优秀共青团干部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而且是现任各基层团组织各岗位上的能发挥表率作用的优秀团员。

(2)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异(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3)热爱本职工作,严于律己,工作勤奋,认真踏实,能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品德高尚,团结同志,不沾染官僚习气,有自我批评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有很强的工作组织能力,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优秀共青团员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积极参与团组织活动,表现突出,并做出一定工作成绩;

(5)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成绩优良(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6)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①积极帮扶所在团支部中学业或经济条件困难的同学;

②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本支部的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同学;

③在学校和各基层单位的各次团日活动中热心参与并有积极贡献作用的同学。

团学活动积极分子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能积极主动的组织和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3)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成绩突出,并以自己实际行动组织和带领周围同学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五、分配原则及分配名额

1.各团支部分配的推荐参评名额,主要是根据该支部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支部的基数,同时适当照顾到面的原则进行。

2.在校各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团员(含28周岁以下党员、预备党员)均可参评,每人仅可参评一项荣誉。

3.分配名额

河北大学历史学院2017—2018学年五四评优表彰名额

团支部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五四红旗团支部

2015级历史学团支部

1

2

2

2015级世界史团支部

1

1

2016级1班团支部

1

2

2016级2班团支部

1

2

2017级1班团支部

1

3

2017级2班团支部

1

3

总计

6

13

2

六、评选程序

1.各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集体和个人进行考核,并报请学院团委核定。其中,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个人,必须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2.参评集体和个人,要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参评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同时要准备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上报校团委进行评选。

3.评选结果产生后,将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全校公示3天,公示期满,经确认无异议后,正式产生各奖项获得者,并通过弘毅网站、“河北大学青年”校园微信平台等校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七、评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扎实做好评选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支部要坚持择优推荐评选的原则,进一步拓宽视野,确保推荐的个人是支部内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的典型代表。

3. 认真组织,保证进度。各支部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积极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上报的表格和材料,字迹务必工整清楚,若发现材料内容不属实或雷同情况等,取消其表彰资格。

4. 各支部的评优工作须在4月17日前完成,并以支部为单位将评审材料和汇总名单(纸质版)送至学院团委,汇总名单(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

联系电话:0312—5077302

电子邮箱:hbulishixue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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