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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大学历史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1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34号)文件要求,为了择优选拔,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仅限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院攻读博士学位,不得再报考外校博士研究生。

3.申请人申请的博士专业须与本人所学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4.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不能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指标及选拔对象

本年度4个指标。

选拔对象为二、三年级在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定向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经定向单位批准同意。

三、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3.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单科专业课成绩不低于75,无挂科、补考记录。

4.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申报资格:(1)所提供材料不真实的;(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3)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的;(4)存在学术不端,学术成果有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报名与选拔程序

1.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在每年的10月、11月进行。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踊跃申报,引进竞争机制,使得表现优异的学生通过选拔脱颖而出。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近三年内以下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 ,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学术成果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

3.须有两名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推荐意见,并填写《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密封后提交),其中:1名本专业硕士生导师;1名为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

4、资格审查,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

5.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答辩。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按百分制进行打分,申请者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评分原则是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占权重50%,其他考核组成员占权重50%。依据分数确定候选人名单,排序,上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6.学院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推荐的硕博连读生候选人进一步审查,确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生名单及其接收导师。通过审核确定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在学院网上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批。

六、具体流程

1、学院报名:截至20211111日上午9:00前;

2、资格审查:20211111日;

3、考核答辩:20211111-12日;

4、公示:20211113-15日;

七、本办法由历史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北大学历史学院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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