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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9-09-26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历史学院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河北省委《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党组《工作方案》和我校《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历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防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为此,学院总支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一)坚持从严抓党风

对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问题入手,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专项整治,严肃执纪,由浅入深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四风”问题,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整改问题,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三)严明党的纪律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三、依纪依法严惩腐败

(一)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

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重视和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函询、约谈、诫勉。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重点岗位风险防控。

(二)严肃查纠不正之风

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学院总支要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利剑高悬”,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健全学院的责任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一)加强党支部建设

学院各党支部要积极探索和总结预防腐败工作途径和经验,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和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二)完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

将反腐倡廉教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理想信念和宗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惩戒制度,明确违纪违规责任内容和惩罚措施。加强制度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三)加强党内监督

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特定问题调查等制度。

五、加强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统一领导

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党全社会动手一起抓。

(一)强化主体责任

学院党总支是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把惩防体系建设列入学院总支委员会议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学院书记、院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增强工作实效

学院党总支要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综合规划、任务分解和督办检查。健全惩防体系,加强信息系统管理,搞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要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推动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意见》、我校《实施方案》和本实施办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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