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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日期:2019-09-26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根据河北大学校学字(2000)17号文件《关于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历史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获得者必须符合河北大学《关于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每年学校奖学金评定文件规定的条件,同时以历史学院各班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得分的先后为基本依据.

二、德、智、体综合测评的比例为2:7:1,测评实行百分制。即德育为20分,智育为70分,体育为10分。学生的综合测评以本学年的业绩和德行表现为主要依据。

三、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及加分情况如下:

(一) 德育(满分为2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团结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热心班级建设,好学求实,遵纪守法者(10分)。

注:本基础分分为优(10分)、良(8分)、可(6分)差(4分),由班级评审小组每位成员根据该生日常表现(如出勤、参加班级活动积极性等)分别评分,以平均值计算得分,基础分评为7分以下的不得评定奖学金。

2.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社会有关部门和校院表彰者加0.5-2分。

3.本学年中荣获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称号者,校级加0.5分,院级加0.3分,累计不超过1分。

4.校、院、班学生干部,积极工作,认真负责者给予加分。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副书记加1分。校、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加0.8分。院学生会一般干部、各班其它班委会成员加0.5分,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只记一个最高分。本条规则适用于工作认真负责者,校、院、班干部分别由校、院团委、辅导员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工作表现一般或较差的学生干部,不给予加分。

5.宿舍卫生状况良好,全年五星级,其宿舍成员每人加1分,全年四星级及以上级加0.5分,有一次三星级者其宿舍成员减0.2分,三次三星级取消评奖资格,有一次二星级以下者取消参评资格。退宿学生不予加减分。

6.校、院组织的各种重大比赛参加并获得奖励者,一等奖或前三名每项加0.5分,二、三等奖或四至八名每项加0.3分;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团体性竞赛项目,该项目的参与者和组织者每人每次加0.1分。该项目累计不超过1.5分。(此项目不包含体育类,加分者需提交加盖党委学生工作部或校院团委公章的获奖证书)。

7.本评估办法未涉及的项目,且学生确有突出表现,学院评审小组认为确有必要加分的,可比照相关的项目给予适当加分并出具书面证明,最多不超过1分。

8.班级政治辅导员对学生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优(2分)、良(1.5分)、可(1分)差(0.5分)。

(二)智育(满分为70分)

本学年中正式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不包含体育课)的考试成绩相加除以科目所得平均分,再乘以70%,最后得分即是智育基础分。

1.本学年通过英语六级统考者加1分,往年通过者加0.5分。

2.在报刊上发表论文、作品者,校、市级每篇加0.3分,省级每篇加0.5分,该项累计不超过2分。

3.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加0.3分,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加0.5分。

(三) 体育(满分为10分)

本学年中两学期的体育课的平均成绩乘以6%,最后得分为体育基础分。没有安排体育课的班级不考虑体育基础分。

l.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早操晨练,身体素质好,加2分。

2.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并荣获团体或个人奖励,前三名者(或一等奖)每人次加0.5分,第四至八名(或二、三等奖)每人次加0.3分;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团体性竞赛项目,该项目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每人每次加0.1分。本项累计不超过1.5分。

四、符合下列条件者取消或限制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1.本学年因违法乱纪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或受到党内、团内及行政处分者,取消本学年的评优评奖资格。

2.三、四年级没有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者,取消本学年奖学金评定资格。

3、单科成绩不及格者,取消本学年奖学金的评定资格。单科成绩不满70分者,不得评定一等奖学金。

4、智育基础分在全班位于后50%者,不得评定奖学金。评定一等奖学金者,智育基础分必须位于班级前10%。评定二等奖学金者,智育基础分必须位于班级前20%。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必须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查,以学生成绩为主的原则;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定办法和结果必须在班会上向全班同学公开宣读,并公示3天。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六、各班对综合测评结果要妥善保管,计录每名同学的测评成绩,以作毕业综合测评依据。

七、本综合测评结果适用于历史学院本科专业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免推研究生等。本规定由历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奖学金的评定要有组织的进行,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李维意

副组长:刘文敏 王峥

各班评审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2-3名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班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历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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